安置卡是在政审合格后入伍前发的,是统一办理的,别人都去部队了,你再去办安置卡,不确定你能不能办到,但是肯定很麻烦的。安置卡也不是代表必须安置!而是同等的招工条件下,优先考虑安置复员军人。关于安置卡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退伍军人工作安置卡”这种提法不准确。
兵役法规定:没有安置卡了,只有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和军官是国家政策性安置。《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保险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2011年11月1日以后当12年以上士官和军官转业回地方分配工作。2011年11月1日以前转业复员军人只能安照老的政策执行了。
服役期不满12年的,从2011年11月后开始就不安置工作了。你回去以后还能按原政策兑现安置的承诺就不错了。士官与义务兵都一样,没什么特殊的,战士退伍后的身份就是工人,只要你没上大学或者经过公务员考试,就不能提升为干部。
按规定是可以安置到你的父母单位,但事业单位、公务员都得统一考试,当然你落实好你父母单位的话,你是可以优先录取的。工作的事得靠自已,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旁人帮不了你,得靠你自已的“关系”,这你是知道的。
军校毕业后授中尉军衔,然后5年,上校时退伍或转业。规定是规定,一般现在干部转业,连级35周岁后转可以不花钱,营级40周岁后可以不花钱,团级想走就走,有的是人等你位子和命令,北方部队和艰苦地区,待遇在当地。
1、服役期不满12年的,不负责安置,即使是大专生也一样。但如果有安置卡的,可以要求当地政府兑现当年的承诺,安置到当地政府事业单位或者地方国企。不过,如果你是按士兵退伍的,那么你原来的大学毕业干部身份也就无法得到承认,只能按工人待遇安置到单位。
2、这个问题刚好是我刚经历过的。我03年去的部队,当时走的时候也是也安置的,但是我08年退伍回来,当地民政部门告诉我让我第二等通知,直到我都工作一年多了,他们才说现在政策变了,不给安置了,如果想安置的话,那只有进私营企业,我气的不行。
3、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尤其是是那些在艰苦地区服役十二年以上的士官和军官,为国家,为人民幸福生活,他们失去了很多,也付出了很多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所以他应该得到政府的妥善安置。比如那些新疆和西藏等边远地区。
4、你服役期满16年,如果退役就是转业了,当地政府是要安置工作的。如果你为了拿钱多,而不要政府的工作安置,那么你就是按退伍处理。回原籍原居住地,自主就业或者创业。如果你家乡在你服役期间更改了户籍性质,那么你就必须随之更改,而无法保留农业户口,也就没有承包的责任田和宅基地。
大学生正常情况下是干部身份,战士是工人身份。部队士官一般也是工人身份(中低级)。
不是。安置卡是现役军人的《优待安置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不是报到证。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退伍安排,一般都是工勤编制,没有安排事业编或行政编的。以后要改变身份,看自己努力了,或者自己考公务员了。
有安置证,一般民政局会给你安排的,再过半年左右,会通知你都有什么单位,自己选,每个单位都是有名额限制的,早到先得的。(他们分的工作是很一般的)。如果你听从他们的安置选一个单位那安置卡没就没用了,再想找关系去其它地方是不好进的了,最好早点找人找个好单位。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据我所知好像没有了!在校大学生参军优抚政策: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其服役年限计入其毕业后工龄。发放优待金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交入伍学生父母。
他们说的不对,每一个当兵的都有安置卡,农业有农业的安置卡,非农业有非农业的安置卡。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办理了保留学籍手续的,退伍后可以复学,并享受专升本等优惠政策。不想复学想直接参加工作的,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负责按城镇户口士兵给你安排工作。
有没有安置卡是你当兵的户口所在地有没有名额,比如你是从农村走的兵一般农业户口的比较多,非农户口少,但是非农户口就有安置卡。城市兵都有安置卡,但是即使有安置卡你复原回到地方后政府也很难给你安排工作,因为现在进财政序列(公务员、事业单位)是冯进必考的。
按照规定是可以安置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学优待: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
1、首先,其他栏目填写有误时,应在有误处居中位置划一横线。其次,在紧挨其上方或下方的空白处填上正确内容。最后,并加盖民政部门印章,不得覆盖、粘贴和涂改,否则无效。
2、个人觉得你可能对安置卡的意义不大了解吧,如果你是城市户口,又是在你所在地走的兵,而你们当地又实行安置卡政策,那么应该给你发安置卡的,退伍给你安排工作,要是没有安置卡你可以去民政局找他们的。
3、核销。《优待安置证》因填错、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的,应持作废的《优待安置证》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更换。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务于定兵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多余的或填错、损坏的《优待安置证》交回民政部核销。保管。
4、大的方向应该是的,但一般机关里都有二级机构和下属企业(比方火车站的装卸工就属于交通局的),你能进到哪就看关系了。
5、如果拿了,安置卡自然就失效了。同时当地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也发给一定的自主就业补贴。但各地不统一,有的地方到现在都赖着不发一分钱。你是否也拿到这笔钱了?如果拿了,那就没有安置了。还有就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最后规定,如果入伍时当地政府承诺的政策,退伍兵有权选择继续执行。
1、所谓的安置卡就是现役军人的《优待安置证》是义务兵及其家属、复员士官享受现行优待安置政策的合法凭证。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安置卡是2011年10月29日新修订的《兵役法》实施之前的地方政策。2011年年底之后入伍的兵没有这个待遇了。
2、服役期不满12年的,不负责安置,即使是大专生也一样。但如果有安置卡的,可以要求当地政府兑现当年的承诺,安置到当地政府事业单位或者地方国企。不过,如果你是按士兵退伍的,那么你原来的大学毕业干部身份也就无法得到承认,只能按工人待遇安置到单位。
3、当兵不存在什么本科才有安置,以前只要当兵就有安置卡。但从前年开始就木有了。回来地方直接发一笔钱,作为补偿。现在本科生在部队当兵的比例是越来越高了。所以不存在什么本科生有优待。
4、用安置卡进去的占事业编制,是工人,要花多少钱得看你家的能力了,不想花钱的话除非你爸是李刚!像正规警察,是干部身份,需要考公务员的。
5、大学生正常情况下是干部身份,战士是工人身份。部队士官一般也是工人身份(中低级)。
6、如果是干部,是没有安置卡的。转业后,国家自然给你安置。新《兵役法》规定,服役满12年的士官才能由入伍地政府安置工作。当初的安置卡是在此法实施之前,一些地区的政府为鼓励报名参军制定的优惠政策,现在国家大法都不规定不安置了,地方的安置卡政策自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