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干部转业安置条例

时间:2024-10-30

大学生入伍转业政策文件

1、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的条件: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自愿入伍、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男性学生本科、专科二年级以上,年龄在22周岁以内;女性学生年龄在20周岁以内。服役期限为两年,服役期满后可选择回原学校继续学习或者转业安置。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享受一次性奖励金、学费补偿金等优惠政策。

2、军龄按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报名时简章说的很清楚了。2.针对[2001]政干传字第63号通知第七条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干部,在计算军龄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时间可一并计算。总政干部部解释:这条规定主要是针对转业干部确定转业条件的。

3、如果是2011年以前入伍,有安置卡,那么三期退伍可以安置 首先我们来分析第一种情况,那就是如果你是在2011年以前入伍,并且入伍的时候,当地政府给你发了安置卡,那么你在退伍的时候,是可以得到转业安置的。

本科毕业当兵8年能转业

1、本科毕业后服现役8年是否能转业,取决于是否符合特定的奖励或条件。一般情况下,只有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士兵,以及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士兵,或者服现役满十二年的士官,才能获得转业安排。

2、法律分析:不安排,除非是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或者服现役满十二年的士官才安排工作。

3、一般需要服役满12年,才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对大学毕业生士兵(包括直招士官,下同)而言,服役至上士期满,才8年或9年,也就是说,不管是高职(专科)生,还是本科生参军,均需要服役12年才能安排工作。

4、军校毕业后,军官至少需服役八年,方可申请转业。不满八年,只能申请复员,而复员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且不提供安置工作,需自谋职业。 各军兵种和指挥军官与专业技术军官之间的情况存在差异。指挥军官一般可以至少晋升到正连、副营级别,干满八年以上。

...请问我到三期退役能否作转业安置???安置条例上是

可以安置的,条例上是说原则上要干满十二年,但直招士官是例外。你自己算嘛,直招士官干满三级肯定是没有十二年的,他那么说针对的是大众,毕竟直招的只是少数嘛。

如果你是直招士官,那么你服役满三期就按转业安置。

三期转业安置,当地可安置你去企业上班,企业也分为国有,私有,待遇好,待遇差,面临破产。。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 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首先来说一下,士官三期转业,即服役满十二年以上,选择由地方政府安置分配工作的士官,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分配,一般安置分配的单位主要是国企或者事业单位,因为各地方编制不足的问题,所以主要是安置到企业。

能转业。军人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选择转业。普通义务兵和低级别士官没有转业,只有中级以上士官以及军官才有转业选项,也就是三期以上士官以及军官和文职干部。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干部多少年可以转业

1、干部转业时间并非一成不变,具体情况需视个人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干部在部队提干后大约十年左右,即副营级岗位,达到转业的普遍时间点。此时,单位若具备转业指标,政治部门会根据职位进行优先排序。在相同职位内,根据年龄大小、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年龄较大、学历较低的干部,通常会先获得转业机会。

2、对于军龄在16年以上的团以下干部,如果需要退出现役,50周岁以下的可选择转业或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则安排退休。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满后,可以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转为士官。

3、法律分析:军官只要干到中尉服役三年以后就可以转业。按照军官转业条例的有关规定:全日制本科毕业三年内,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二年内不得转业。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4、根据中发〔2016〕13 号文件,军龄满18 年的师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若本人提出申请,并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5、军龄在十六年以上(含十六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年满五十周岁以下(不含五十周岁)的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年满五十周岁以上或军龄在三十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6、对于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如果需要退出现役,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可以转业,而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则安排退休。 对于士官退出现役,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

退伍军人安置新条例

本条例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基本原则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军地协同推进。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必须遵守中发〔2016〕24号文件要求,确保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至少80%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需制定具体办法,确保科学合理的分类接收结构比例。

退役军人退伍费根据士兵的军龄、兵种、地区和个人情况有所不同。 退伍费包括一次性退伍金,对于不满12年军龄的战士,该费用按照每服役不满一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 义务兵的退伍金为两年服役期,总计9千元。 一期士官的退伍金为5年服役期,总计22500元。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士兵退役后有四种安置方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自行选择职业道路,包括创业。 安排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国家会提供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