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在完成学业后的两年内,如果还未找到正式的工作单位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被定义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情况。这些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通常会暂时留在原学校或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是毕业时间未满二年的毕业生。未落实就业一般是三方就业协议空白、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两年内没有工作的毕业生。择业期的年限是两年,择业期的起始时间是从毕业开始到毕业后两年结束。未落实工作单位就是指毕业这两年没有工作。毕业后离开学校,根据个人工作意向可以选择不同的行业工作,也可以选择沉淀积累。
指在毕业后的一段时间内(多是两年),仍未找到正式的就业单位。该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然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由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