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

时间:2024-11-14

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家庭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了解孩子正在学习的知识内容。既然学校教育是主导,那么,家长就要了解学校对学生的学习要求,了解孩子所处年级的课程内容。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 第四十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采取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

在社会协同部分,也对中小学、幼儿园对应的职责做出了部署: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