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发展我省自学考试事业,根据国务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或中专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教育形式。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的考试。 自学考试报考对年龄、学历是否有要求?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凡在广东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按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广东省对自考缺考有明确规定,从2019年1月起,对无故缺考的考生,将其记录于诚信档案,并对多次无故缺考的考生实施限制报考课次等措施。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具体规定是:当次考试无故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的,考生自愿在下一期自学考试中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
广东省规定,自2019年1月起,无故缺考考生将记录诚信档案,多次缺考者限制报考次数。因此,应合理报考,诚信参加考试,避免缺考带来的不利影响。缺考对考生影响不大,但自考需毅力和长期坚持。未来趋势是自考越来越严格,难度提升,拖延学习易落后,消减学习动力,延长学习时间会更难坚持。
各区招考办,各考生: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进行。为确保我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报考时间(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二)在线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
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16日进行。为确保我市本期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名报考时间(一)新生预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二)在线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
目前广东省自学考试限期停考专业17个(按照专业计划统计19个),其中专科专业11个,本科专业6个。自2019年11月1日起,停考专业已不再接受新生报名,相关笔试课程考试安排至2022年10月止,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下同)安排至2023年4月止,毕业手续办理至2023年12月止。
广东省自考时间科目安排是怎样的? (一)2022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3次,分别为1月9日,4月117日,10月223日。(二)根据《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工程技术等17个专业的通知》(粤考委〔2019〕2号)规定,共有17个专业的相关笔试课程考试安排至2022年10月止。
广东自考生缺考有什么后果在《2019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考须知附件》发布:为倡导诚信考试理念,共同构建诚信社会,本人理解并自愿同意接受以下内容:自愿诚信报考,诚信考试,不无故缺考,不违纪。知悉并同意省、市关于建立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诚信报考档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