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儿子啃老,被父亲赶出家门,状告父母“不养育之罪”

时间:2024-11-16

有一天,他走进法律援助中心,想要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理由是:状告父母的不养育之罪。匡正轩说:我没有能力,父母有能力,他们为什么不能一直养着他?希望出台一些法律,对于满18岁却没有生活能力的孩子,父母要一直养着,不养就定罪。

老夫妇将啃老的儿孙三口赶出了家门,我认为老人做的很对,有手有脚的,而且年纪轻轻何必只会啃老啊,他们属于成年人了,老人是没有义务在养育他们了,所以老人这样做是有权利的。

因为父亲生你养你已经尽了义务,所以父亲老了你还是要有善养他的义务。这也是中国的法律条文规定。也是中华传统美德。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把儿子赶出家门,我认为还是为了儿子好,让儿子单独走向社会锻练,主要是恨铁不成钢等原因,可怜天下父母心。所以你必须善养,否则你就违法了。

他们对于自己的子女在抚养到18岁之后就没有抚养义务了,所以完全可以将儿孙赶出家门。为什么他们会啃老?其实这主要是因为在过去的抚养当中,老人对于孩子实在太贵溺爱导致他们对于自己的父母非常的依赖,不想要进入社会当中进行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自然需要家长的接济才可以。

隐形啃老根本就不是爱父母的表现七旬夫妇一纸状书将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并要求其搬离自己家,这样的案例听上去好像匪夷所思,但却真实地发生在了北京海淀区。这对夫妇由于不堪忍受其子一家三口的啃老行为而最终选择了这样的方式作出决断。

时间回到1992年8月某日,故事从父母忘记我生日的这一天开始。 我出生于一个多灾多难的普通农村家庭,我的父母在第三胎时终于迎来了一个儿子,喜不自胜之下情不自禁,然后一次意外让我不期而至,成为这个贫寒家庭的第四个孩子,同时带来的还有巨额的罚款和养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