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儿童进入身心快速发展时期。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包括加强营养保健与体育锻炼;培养良好习惯与卫生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减少意外伤害;培养人际交往能力;增强社会适应性与抗挫折能力;丰富感性知识,激发智能发展;通过游戏与探索促进学习兴趣与习惯养成。
全国妇联与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这一大纲旨在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建设,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要求,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对儿童开展适时、适当、适度的性别教育。指导家长进行青春期生理卫生知识指导,帮助儿童认识并适应自己的生理变化;开展科学的性心理辅导,进行青春期异性交往的指导;加强对儿童的性道德观念教育,并注意控制家庭的不良性刺激;引导儿童以合理的方式宣泄情绪。(2)利用日常生活细节,开展伦理道德教育。
其次,坚持“家长主体”的原则。指导者应树立为家长服务的理念,深入了解不同家庭家长的需求,尊重家长的愿望,激发家长的参与热情,强调父母双方在指导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影响力。教育家长树立责任感,不断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升个人修养,为子女树立良好榜样,为其成长提供必要条件。
家庭教育指导内容涉及多个方面,旨在全方位促进儿童健康成长。首先,关注儿童的营养保健与体育锻炼,引导家长与儿童共同制定健康饮食计划,并通过科学搭配,确保营养均衡与饮食健康。同时,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儿童体能,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家庭教育指导内容1 文明礼貌教育 文明礼貌教育主要,针对于儿童的语言和行为,需要保持谦虚和恭敬。要让孩子尊重别人,更要待人接物方面,有诚恳谦虚的优点和助人为乐的思想。同时也要教育孩子文明用语,从小就要懂礼貌,讲文明。
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
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要求,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全国妇联与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