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生毕业后获得的军衔取决于其学历。通常,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会被授予中尉军衔,硕士学位则对应上尉军衔,而博士学位的持有者则能获得少校军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初任军官职务的人员的军衔授予遵循特定规定。军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获得少尉军衔。
军校专科毕业后,军衔为少尉,相当于排长职位。本科或研究生毕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军官,被授予中尉军衔,对应副连级或排级干部。取得硕士学位者则被授予上尉军衔,属于连级干部范畴,表现出色者可能晋升至营级干部。
从地方考入军校学员毕业后,工作单位属于现役军官范围,授予军衔;若属于文职范围,任命为文职干部。初级指挥专业毕业学员,专科定排职,授少尉军衔;本科定副连职,授中尉军衔。军校生在大学期间,学费、伙食费、医疗费、书本费以及文具、被褥均由军队承担。每月发放约1150元津贴,每年报销一次探亲路费。
大学专科毕业的,首次授予少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中尉军衔。大学本科毕业的,首次授予中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少尉军衔。获得硕士学位的,首次授予上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中尉军衔。
军校毕业学员的军衔与学历挂钩。本科毕业生被授予中尉军衔,担任副连员职务;硕士毕业生则可获得上尉军衔;博士毕业生则获得少校军衔。军校遵循“计划分配、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进行分配。从地方考入军校的学员,毕业后根据工作单位和岗位性质,可能被授予军衔或任命为文职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