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人员安置中心是干什么的

时间:2025-03-25

不可能。广州市受助人员安置中心没有参公的可能性。所以不可能转参公单位。受助人员安置中心是城市聚中安置流浪人员等无家可归人员的地方。也可以为受灾后建立的临时救灾处。

广州市受助人员安置中心(以下简称安置中心)是广州市民政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广州市本级(不含番禺、花都、从化、增城)救助管理机构内,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成年滞留受助人员安置及管理工作。 目前安置中心共接收管理受助人员逾400人,分成7个安置区。

广州受助人员安置中心行政工作一般不用上晚班,特殊情况例外。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行政事务管理和办公事务管理两个方面,其以行政部为主,负责行政事务和办公事务。

从事社会工作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及时与受助人员的家属以及受助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该地的公安、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情况。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查明住址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第七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