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支付给定点培训机构。
2、申请对象向税务主管机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后,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对象。
3、各开发区档案托管机构及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该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市级财政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该准备的材料必须按要求准备。
领取了创业补贴考编不用退钱,大学生申请的创业补贴是当地政府为了扶持创业者提供的,不用退。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可选其中一种困难情形,按规定申领一次性补贴。
法律分析:不用还。一次性创业补贴是国家出台的创业性补贴政策,主要面向当地高校毕业学生,和当地就业困难人员。
法律主观:创业补贴不需要还。大学生申请的创业补贴是当地政府为了扶持创业者提供的,补贴是不需要还的,但是创业贷款就是需要还的。大学生创业基金是一个资助型的公益基金,它的模式是资助-扶持-成功-回报-再资助。
1、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可免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费创业培训服务:为有意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包括创业意识、创业计划、项目选择、场地寻找、证件办理、资金筹措、开业策划等在内的免费培训课程。
2、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
3、大学生在就业和创业方面可以享受到多种政策支持,这些政策旨在降低他们的创业税收负担、提供创业资金以及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4、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开业指导、风险评估等。 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和高校提供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此外,各地还会有不同的地方性扶持政策。
5、大学生毕业后,根据就业和实习推荐情况,可以获得1200元/人/年的补贴(3人起),分月以100元/人/月标准发放。推荐人数超过3人,推荐人可获得额外100元/人/月的补贴。推荐的学生和被推荐人均可获得1200元/人/年的补贴。 补贴发放时间从学生和被推荐人正式就业或实习开始,连续12个月。
6、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 补贴申请条件:在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