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面向各类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具有从事风险评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运营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该专业培养能从事保险及相关行业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是通过四年系统的专业学习,学生应全面掌握保险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富有敬业精神及保险职业责任感,毕业后能胜任保险业经营及管理工作,以及相关行业的风险管理工作。
保险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输送应用型人才,通过四年的系统学习,学生应全面掌握保险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具备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对保险行业有深刻理解与责任感。毕业生能够胜任保险业经营与管理工作,以及相关行业中的风险管理工作。
学科设置与培养目标 保险学专业涉及的学科包括经济法、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金融市场学、财政学、管理学、保险学、保险学原理、保险精算、财产与责任保险、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等。
保险学在职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为了适应我国保险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需求,培养具有深厚保险学理论基础、专业技能以及实践操作能力的高级保险人才。这些人才需要掌握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并具备在保险领域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保险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具有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能够从事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与管理等工作的人才。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外语、高等数学、货币银行学、保险学原理、风险管理、财产保险学、人身保险学、再保险、精算学原理、非寿险精算、寿险精算。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保险基金管理与运行、财务管理、经济法、民法、保险法、海商法、国际风险管理与保险等。
专业介绍 保险学主要研究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数学、统计学、金融投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商业性保险业务的咨询、营销与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作、保险行业的监管等。常见的商业保险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保险学专业的具体招生科类或选科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的分布情况如下,考生应参照目标院校的具体要求进行报考。保险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在于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素质保险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