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初中入学政策

时间:2025-03-05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统一纳入平台管理。民办学校优先满足成都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政策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教育文体局审核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区域“只减不增”原则公布。小学入学 适龄儿童(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需进行信息采集。

- 民办初中招生:包括直升、报名、录取和学位确认。 **其他群体入学 - 随迁子女、优抚对象子女、残疾儿童、港澳台及外籍儿童等特殊群体按照相应政策入学。 **工作要求 - 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共享教育资源,支持学区化治理。- 控辍保学,确保适龄儿童入学,对于特殊情况有明确流程。

●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需回成都高新区就读初中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5月8日—15日到社会事业局申请,携带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和学籍相关材料,经审查后进行信息采集。●符合成都高新区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于5月1日—29日在“成都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在成都高新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在成都高新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需回成都高新区就读初中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成都高新区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须于6月12日—13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

法律分析:在成都高新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需回成都高新区就读初中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携带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和学籍相关材料,到社会事业局申请。

成都高新区初中入学条件:在成都高新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成都高新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需回成都高新区就读初中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成都高新区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高新区小升初划片区2023政策如下: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教育文体局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持续深化“幼升小”“小升初”多校划片改革。

特别注意:2023年起,高新区要求“两个一致”原则,即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房产为法定监护人100%产权。学籍与户籍不同情况 以下几种情况按户籍入学: 天府新区同区不同片学生,只能选择户籍对口升学。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县,小升初时只能选择户籍所在地升学。

其中成都高新区A、B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学校及幼儿园享受成都高新区户籍同等待遇。上述学校及幼儿园是指成都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公办、公益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