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不是宗教活动场所,严禁非法传教、举办宗教活动。如果在校内遇到传教人员,首先要做到不接受、不信教、不传教;其次要及时拨打校内保卫处电话或者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由相关部门来处理。
也就是说,既可以找学校,也可以找教育局反馈。当然,到教育局这里,就涉及到各地人民政府的党委政法委了,他们负责的610办全称叫“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这种事情。
在校园内进行传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非法传教行为是被禁止的。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或者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一旦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