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音乐核心素养:审美感知素养,即对音乐艺术听觉特性、表现形式、表现要素、表现手段及独特美感的体验、感悟、理解和把握;艺术表现素养,是通过歌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活动,表达音乐艺术美感和情感内涵的实践能力;文化理解素养,文化理解。
这类核心素养包括音乐知识、音乐欣赏、音乐表达和音乐创作。音乐知识是音乐核心素养的基础部分,涉及音乐的基本概念、分类、乐器的认识以及音乐史的了解等。对音乐的深入了解有助于提升学习者的音乐鉴赏和创作能力。音乐欣赏通过聆听音乐来感受和理解其内在美。
审美感知素养:这涉及到对音乐艺术的深度体验和理解。不仅仅是通过听觉来感受音乐的美,更是将其置于其所在的文化背景中,去感悟其中蕴含的人文内涵。为了培养这种素养,学生需要在音乐课堂上学会“倾听”,通过分析音乐的速度、力度、旋律等要素,去把握不同风格的音乐变化,从而深化对音乐的审美感知。
音乐的核心素养不单纯是要有基础的、最一般的音乐知识与实践能力,还要有对于音乐较高的认知能力与审美能力,提高音乐素养,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对外部事物较深层的感悟能力。音乐是声音的艺术, 在人的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良好的音乐可以净化心灵、美化情操,促使人健康向上。
音乐核心素养的四个维度:自主音乐需要、音乐实践能力、音乐情感体验、音乐文化理解。自主音乐需要:自主音乐需要是学生自觉进行音乐学习和音乐活动的基本动力,也是学生自主发展素养在音乐学科的具体体现。
音乐新课标提出的四大核心素养包括欣赏、表现、创造和联系。这一理念的提出,标志着音乐教育的重要变革。音乐课程标准将音乐与其他艺术形式如美术、舞蹈等整合为艺术课程标准,这体现了艺术教育在美育中的核心地位。艺术课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文化理解能力。
音乐可以通过几种途径来体验,最传统的一种是到现场听音乐家的表演。现场音乐也能够由无线电和电视来播放,这种方式接近于听录音带或看音乐录像。有些时候现场表演也会混合一些事先做好的录音,如DJ用唱片做出的摩擦声。当然,也可以制作自己的音乐,通过歌唱,玩乐器或不太严密的作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