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改善我国幼儿教育的现状,陈鹤琴在1927年发表了新的幼儿教育主张:第一主张:幼稚园应该适应国情,如:幼稚园的设施应体现本国文化,教材、教法只要不违背相关国情均可以使用。
活教育的目的论,即“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目的论不但体现了陈鹤琴的爱国主义精神,也反映了他具有放眼世界的胸怀。活教育的课程论,即“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教育的方法论,即“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
陈鹤琴学前教育思想是: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强调以“做”为基础,确立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性,鼓励儿童自己去做,去思想去发现;儿童的做往往带有盲目性鼓励学生积极做的同时教师要进行有效的指导,运用各种心理学教育学规律启发诱导。
陈鹤琴的学前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儿童中心论:陈鹤琴认为,教育应以儿童为中心,尊重儿童的个性和兴趣。他主张教育要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满足儿童的需要,而不是强制灌输知识。这种以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有助于培养儿童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陈鹤琴提出了“活教育”理论,其教育观强调“以自动代替被动”,主张幼儿应当主动学习和自发学习。活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孩子成为完整的人,特别是成为具有现代意识的中国人。
约束性教育:陈鹤琴主张的学前教育注重纪律和规范,倾向于过度约束幼儿的行为和思维。这可能会限制幼儿的创造力和自主性发展。 教师主导教学:陈鹤琴的教育观念偏向于教师主导,强调教师的权威和指导作用,幼儿的学习活动和自主性较少被重视。这可能会限制幼儿的个体差异和兴趣发展。
3)陈鹤琴指出要对儿童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儿童成为“体魄强壮、品德良好和智力发达”的祖国幼苗。他主张,一要注重儿童的健康;二要重视培养儿童的良好道德品质;三要培养儿童对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的认识;四要重视儿童的感觉训练和智力发展,特别是观察力的提高等。
陈鹤琴在对学前儿童心理和教育长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学前儿童发展的课程组织法,即“整个教学法”。陈鹤琴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幼稚园课程编制应遵循的十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