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维护初级中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最近几年来初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的执行情况及经验,现重新修订下发《焦作市初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新学年开学后的一个月内,留级生和跳级生除保留原学号外,将按照新所在年级进行编号。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学生身份的连续性,同时适应其新的学习环境。通过上述规定,焦作市的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学生提供了灵活的学习路径。
全市初中统一学号,由年级号、县(市)区代号、乡(镇)代号、学校代号和学生代号组成。学号一经编定,三年内固定不变,并用于学校各项活动的排序。学生报到后需填写《焦作市初中学生新生报名机读卡》和学籍表。全市初中实施计算机统一管理,学生信息由学校组织填写并上报教育部门。
焦作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的休学、复学、退学条款明确规范了学生在特定情况下离开学校及其后续重新入学或离开学籍的程序。第二十二条指出,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业或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学时,家长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以及住院费用凭据,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焦作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对初中学生的毕业条件和毕业证书的发放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
焦作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了借读制度,允许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借读。在本市借读的学生,需提供当地就读困难证明和暂住证,向所在地区教委申请,并按要求缴纳借读管理费。借读生不列入学校正式学生,借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至一学年,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以延长。
在焦作市的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和犯有错误的学生均设有具体的奖惩机制。针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设立的奖励包括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以及单项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