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的学生干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目的:加强学生干部管理,提高综合素质,发挥学生干部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中的作用,培养高素质专业学生干部队伍,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适用范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各级党团组织、学生组织、社团需遵守本办法,并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学生干部管理规定。
学生干部定义:包括党团支部委员、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副部长级(含)以上学生干部、班级学生干部及社团负责人。
角色定位:学生干部是大学生中的骨干,是学习、生活和社交活动中的组织者和带头人,要在党组织、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广大同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学校与学生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优良。
选拔:学生干部的产生必须按照有关章程规定的办法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经组织考核产生候选人,通过选举产生。
考核:学生干部隶属部门每学期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公示,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干部不再任用。考核由学生和隶属部门指导教师打分完成,其中学生评分占60%,指导教师评分占40%。
政治立场: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局面,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学习要求:按照有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及学校规定的要求,努力学习,各门课程成绩优良。
工作态度:热爱集体,热爱学生工作,有为同学服务的献身精神;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以身作则。
个人修养: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团结同学,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较高的道德水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责任感:有正义感,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服从管理:服从管理,按章办事,顾全大局。
权利:学生干部在学校与学生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享有相应的权利和荣誉。
义务:除了广大同学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必须为广大同学服务。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学生干部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为学校和同学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管理。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干部管理规定》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了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而制定的一份文件。这份规定旨在提高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学生组织的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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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干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管理目的和适用范围:该规定旨在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发挥其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中的作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适用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各级党团组织、学生组织、社团的学生干部。
学生干部的定义和职责:学生干部包括党团支部委员、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副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班级学生干部及社团第一负责人。学生干部是大学生中的骨干,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为广大同学服务,并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学生干部的条件:学生干部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相关政策,具有改革、竞争、开拓创新等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表达能力。
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学生干部的组织结构包括校团委、学生会等部门,各部门设有部长、副部长等职位。学生会下设办公室、文体部、宣传外联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协调合作,共同开展各项工作。
具体职责:例如,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起草、制定文件、收发信件、财务管理和监督等工作;文体部负责体育赛事策划和执行;宣传外联部负责宣传活动和对外联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