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学校的学术成果奖励政策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术奖学金 :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鼓励他们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成果奖学金 :针对在专业领域内取得显著成果或创新的学生,如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等。
社会活动奖学金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论文奖励 :
发表在不同类别期刊上的论文会有不同的奖励标准,如被SCI、EI、CPCI、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公开发表在科学、自然、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等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
在国内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B类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每篇奖励2000元。
在《人民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
科研成果奖励 :包括学术论文、获奖、著作、创作作品、专利等。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享有获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报酬和收益等权益,具体奖励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相关规定。
其他奖励 :如国家奖学金、省级科技活动奖励、学校令项资金、导师配套经费等。
奖励发放 :奖金发放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追回奖金,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申报人相应处分。
这些奖励政策的目的是鼓励在职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职业能力,同时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具体的奖励标准和发放方式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直接咨询相关学校或查看学校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在职期间的研究成果归属取决于多种因素,主要包括研究成果的性质、是否利用了单位的资源、以及是否有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以下是根据不同情况的详细解释:
职务发明创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单位资源:如果在职期间的研究成果是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范围内,或利用了公司的资源(如资金、设备、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即使不是直接执行工作任务的结果,也可能被视为属于公司所有。
合同或协议约定:如果员工与公司之间有合同或协议对研究成果的归属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这种情况下,即使研究成果是在业余时间完成的,也可能属于公司。
无明确约定:如果没有合同或协议约定,且研究成果是在员工的业余时间、未使用公司资源的情况下完成的,并且与公司的业务无关,那么这类研究成果通常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综上所述,在职期间的研究成果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员工和公司之间事先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约定研究成果的归属问题,以避免未来的纠纷。
在职研究生奖学金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其他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