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大学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时间: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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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

宁夏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是 由学校评选并表彰的杰出学生 。以下是关于宁夏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一些关键信息:

  • 评选依据 :评选依据《宁夏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该办法规定了评选的程序和标准。

  • 评选程序

    • 个人申请 :学生需提交申请。

    • 学院评定 :各学院进行初步评选和推荐。

    • 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

    • 学校审定 :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

    • 表彰与荣誉
      • 称号授予 :获选的学生将被授予“宁夏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 表彰形式 :在毕业时颁发《宁夏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品。

      • 荣誉价值 :这一称号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的高度认可,通常被视为其学术和综合素质的有力证明。

      • 名单公示
        • 公示环节 :评选结果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 异议反馈 :如有异议,学生可以向纪检委或学生处反映情况。

        • 评选条件
          • 学业成绩 :学生在学业上应表现优异,获得过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 课外活动 :积极参与各类学生组织、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 科研能力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 特殊贡献 :在校期间有过参军入伍经历,或扎根西部、志愿到基层单位、艰苦行业、落后地区工作者。

            综上所述,宁夏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是其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通过严格的评选程序授予他们这一荣誉称号,以表彰他们的优秀成就和贡献。

  • 宁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宁夏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主要包括评选对象、名额比例、评选原则、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内容。

    评选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学生(不含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为学院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名额为17人(具体分配到各个学院);优秀毕业本科生的评选比例为学院本科毕业生数的3%,名额为10人(具体分配到各个学院)‌

    评选原则包括:

  • 择优评选原则‌:根据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在达到参评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择优评选。
  • 公平公开原则‌:评选依据要清楚,结果要公开公示‌
  • 评选基本条件包括: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恪守学术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身心健康,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宽厚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技能‌
  •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在学科类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
  • 任职校、院主要学生干部两年以上,并做出突出贡献者。
  • 在校期间有过参军入伍经历,或志愿到西部、基层单位、艰苦行业、落后地区工作者‌
  • 评选程序包括:

  • 个人申请‌。
  • 学院评定‌。
  • 学生处审核‌。
  • 学校审定‌‌
  • 获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将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毕业时颁发《宁夏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品‌